8月20日,岳麓區交警大隊停車買屋場,交警對超期未處理的6194台機動車進行集中銷毀。圖/記者謝長貴
  紅網長沙8月21日訊(滾動新聞記者 劉記憶體穎 實習生 曾雨田)8月20日,長沙交警依法對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扣留的超期未處理機動車共6194台進行強制銷毀,其中電動車2032台、二輪摩托車3579台、三輪摩托車450台、汽車133台。
  岳麓交警大隊宣傳幹事陳園君介紹,這些被銷毀的車輛是被交microSD管部門扣留後,當事人逾期不接受處理,經過公告後三個月,違法當事人仍不來接受處理的車輛。
  “其實即便是不來處理車輛,在車輛被銷毀後,駕駛員的違法行為並不會因此消外接式硬碟除。”陳園君提醒駕駛員,駕駛人駕駛車輛上道路行駛,因交通違法車輛被扣留以後,要及時對違法進行處理,取回被扣留車輛。車輛因違法被交警部門扣留後,駕駛人攜帶強制措施憑證及相關證件資料,到相應的交警大隊處理。被扣機動車者請攜帶駕駛人駕駛證、行駛證、交強險單據(未註冊登記的請帶車輛來歷憑證及合格證,無駕駛證的請帶身份證),非機動車主請攜帶駕駛人身份證、行車證(未備案登記的請帶車輛來歷憑證及合格證)。  (原標題:長沙交警強制銷毀6194台逾期未處理車輛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qaroa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